政府信息公開
富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富錦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成果的通告
各鎮人民政府,市政府工作部門,市直及中省直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《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》(GB/T19150--
2014)有關規定,現將富錦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成果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本噪聲區劃適用于本市所轄城區區域范圍?!堵暛h境質量標準》GB3096-2008、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GB22337-2008、《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》GB12348-2008等標準中的標準適用范圍按照此適用區劃執行。 飛機噪聲、鐵路機車專用線噪聲不適用本區劃。
本次城市劃分面積為25.5058平方公里。無0類聲環境功能區,城區1類、2類、3類、4a類、4b類聲環境功能區域面積分別為5.3845平方公里、4.9393 平方公里、13.7564 平方公里、0.5058平方公里、0.9198平方公里。
二、區劃期限
區劃基準年為2021年,區劃期限為2021~2025年。
三、區劃結果
(一)0類聲環境功能區。本次劃定無0類聲環境功能區。
(二)1類聲環境功能區。除2類、3類聲環境功能區、交通干線兩側區域以及附屬站、場、碼頭、服務區等4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外的區域,面積為5.3845平方公里。
(三) 2類聲環境功能區。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4.9393 平方公里。
1、新錦街以南(新二街延長線)、新福路以西,新太路以西、錦繡大街以南,面積約為0.7770平方公里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;
2、以向陽路、正大街、步行街、文明街、中央大街、新開路、錦繡大街左右兩側商服為主的區域,面積約為1.3546平方公里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;
3、火車站以南,汽車監測中心、駕校、看守所及油庫區域,面積約為1.1936平方公里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;
4、民華路以東、錦繡大街以北、新三街以南及中央大街以南、富宏路以東、錦繡大街以北、紅旗路以西區域,面積約為1.6141平方公里。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。
1、進思大街以北、南二道街以南、振新北路以東、新開路以西,東方熱電廠、宸龍熱電廠區域,面積約為0.0719平方公里(因其情況特殊,故此規劃;其中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;
2、紅旗渠以東、松花江以南、錦繡大街以北區域,面積約為13.6845平方公里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。
(五)4a類聲環境功能區。4a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0.5058平方公里。
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、二級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道、城市次干道、城市軌道交通(地面段)、內河航道兩側區域。
(六)4b類聲環境功能區。4b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0.9198平方公里。
福前街以南、前一路以東、錦繡大街以南、平東路以西、西平路以東、安慶街以北,火車站區域面積約為0.9198平方公里(含4a類交通干線噪聲功能區面積)。
四、執行標準
1類區執行1類標準,即晝間55dB(A)、夜間45dB(A)。
2類區執行2類標準,即晝間60dB(A)、夜間50dB(A)。
3類區執行3類標準,即晝間65dB(A)、夜間55dB(A)。
4a類區執行4a類標準,即晝間70dB(A)、夜間55dB(A)。
4b類區執行4b類標準,即晝間70dB(A)、夜間60dB(A)。
五、相關事項
國務院、市政府批準的新增工業區、獨立工礦用地或者工業區范圍調整擴大的,新增或擴大的區域可調整為3類聲環境功能適用區,其余用地性質或者適用功能發生變化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、確定。具體由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公布執行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附件:富錦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總圖
富錦市人民政府
2021年11月30日